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

還記得從前嗎?

我想,香港地的打工仔,九成以上都受過上司和老闆的氣吧?上司覺得自己高高在上,天天對著自己呼呼喝喝,使完你幫他做事之後永無一句「唔該」;老闆對你的承諾講過唔算數,明明承諾你會升職加人工,日子久了就扮失憶;你辛辛苦苦做好的一份計劃書,老細一個心情不好,便吹毛求疵地彈到一文不值,一番心血一下子就付諸流水;當公司有鑊氣的時候,事件明明與你無關,你卻被那個賴皮上司無辜地擺上枱做了代罪羔羊,從此在公司裡升職免問…做打工仔時你所受過的這些,還記得清楚嗎?

我就是不明白,大家都曾經做過打工仔,大家都捱過這些職場之苦,為甚麼當打工仔終於捱出頭,做了人上司和老闆的時候,卻又重複犯回以前他們上司所犯的錯?他們是忘記了當日自己所受過的苦,還是以前的打工仔生涯真的太辛苦,太沒尊嚴了,因此到了自己有權有勢的時候,就要好好發洩夠本,像報仇般讓自己的下屬,雙倍受回當日自己受過的屈辱?我以為做老細正確的態度,應該將以往做打工仔時所見識過那些老闆的陋習,引以為鑑。因為你都曾經身受其害,所以你更應該清楚,重蹈覆轍對管治和公司的發展有多大傷害。從這些「歷史」中學習,管理才有機會進步。然而當幸運兒真的上了位,當了別人的老細上司之後,到最後又有多少個人還記起從前?

還記得當天做打工仔時,跟與你一起受罪的同事們,誓神劈願地說過:「假如他朝俾我做到老細,我實唔會好似我地依家呢個老闆咁賤…」

(2007年11月23日 刊於AM7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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