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

秘撈

我自己的伙計,除了我公司這份正職之外,部分也有另一份秘撈工作。

香港地生活費昂貴,很多打工仔除了正職之外,都會額外多找一些兼職,以增加收入。老實講,當CK還是打工仔的時候,除了正職之外,也有一份秘撈,為自己多賺一點收入。

伙計們最初都很怕我知道她們外面有兼職,她們大概以為所有老闆都不喜歡伙計有多過一份工作在身。不過我自己是過來人,我反而對她們那些秘撈沒有太多反感。唯一的要求是,同事們要清楚哪一份是正職,哪一份是兼職。在她們的生活裡,兩份工作並存我並不介意,但萬一兩份工作在時間和精力消耗方面有衝突的時候,同事們只要懂得將正職放在優先位置,我便不會有怨言了。

曾經試過有同事兼職做傳銷。我自己雖然對傳銷這行業不太熱衷,不過同事們做這種兼職,本來我也沒有多大意見的。也許傳銷那份兼職,給了她們很多「賺大錢」的「希望」,慢慢同事的精神,就愈放愈多在她那份兼職身上,對自己那份正職則愈來愈闊佬懶理。除此之外,同事還在公司招攬其他「未入會」的同事加入自己秘撈的行列。

CK當時看在眼裡,覺得此風若然在我公司蔓延的話,長此下去情況可能不堪設想,於是便狠心將那個帶頭秘撈的同事辭退了,那些本來打算「入會」做傳銷的同事,也放棄了原先的秘撈念頭。

先旨聲明,我並無意有心針對傳銷這個行業,只是當打工仔忘記了哪一份才是應該放在首位的工作時,你的老闆便可能會有所動作了。

(2007年10月31日 刊於AM730)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