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

侮辱?

「喂CK,你同我呢疊文件去影印啦,放工前擺響我檯面……」於是同事便將厚厚的一大疊文件交到我的手上。我接過那推文件,匆匆忙忙走到影印機前,準備影印工作。

還未開始作戰,經理忽然從背面拍了一拍我的膊頭:「CK,幫我落樓下茶餐廳買份腿蛋治上嚟,加杯咖啡㖭,多糖少奶,快呀。錢你幫我出住先,買完返上嚟俾返你…」

經理講明話要快,CK唯有放下手上那些影印,一支箭般跑落樓下茶餐廳,盡快為經理完成任務。放下了那份茶餐,收回一堆碎銀,剛步出經理的房間,便聽到一把女人的聲音:「喂,後生仔,pantry冇水喇,俾男士風度,幫手換水吖…」原來是大老闆的惡秘書。

剛剛出來社會做事的CK,這些雜工全部都算是我當時日常的工作。理論上我的title是個甚麼不知名的Officer,僱傭合約上的Job Description,當然也不包括這些做影帝、買外賣、做搬運這些辦公室雜工。不過自己剛出來社會做事,全公司職位最低、經驗最淺又非自己莫屬,這些雜工不由我做,那又應該由誰做呢?反正只是行多兩步,而且做這些雜工,多少也能為自己在辦公室內累積一點友誼,只要不是太過份,年輕的我其實還是蠻樂意做的。

早陣子朋友的弟弟怒氣沖沖地辭工不幹。理由正是因為公司一些同事要求他幫忙做些買外賣、影印等他認為「低下」的工作。朋友的弟弟在剛從外國大學畢業,自小就被寵壞了。這份工作是他回港後的第一份。他覺得自己受了高等教育,人家卻要他做這些東西,是對他的侮辱,於是想也不想便辭職了。類似的故事,近年我其實聽過不少。不是想恃老賣老,不過我有時真的覺得,部分近年剛出道的年輕人,可能真的把自己看得太高了。

(2007年11月5日 刊於AM7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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