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懷才不遇?

對於公司裡一些同事,我是有一點點歉疚感覺。

我眼中有一些同事,聰明、負責任,處事能力亦高。不過她們卻在CK這間小公司裡,當一個小小的員工,做一些毫無發揮空間的工作。你也許會問,既然你知道她們有能力,為甚麼不安排她們做一些更有挑戰性的工作,又或者出任一些更重要的崗位?

可以的話我當然會做,問題是中小企職位有限,有發揮有挑戰性的,更加寥寥可數。是的,我沒法再騰出新的空缺給這些我認為有潛質的同事。為了這個原因,我總是覺得有點不安。

「既然CK你這裡沒有理想的職位給這些有潛質的人,倒不如灑脫一啲,主動提出放人走啦,無謂阻人發達誤人前途嘛。」

我是商人,我當然也不會選擇這樣做。她自己覺得懷才不遇而離開我這間小公司,這可是另一回事。難得給我遇上一個有潛質的伙計,我當然會盡量將她保存在自己旗下。今天沒有合適的工作給她,難保明天沒有。總之,將有能力的人放在自己身邊,假以時日,總有好處。

就是這個想法,有時我會問自己,我會不會這樣就摧毀了人家的前途?假如同事覺得,在CK這裡做點沒有多大發揮的工作,反而令她覺得舒服和沒有壓力,工作生活有更多平衡,這當然是件美事。

不過我眼見有些同事,潛質的而且確是有,不過社會和工作的經驗都不足,常以為自己做不來一些更重要和發揮空間更大的工作,於是她們便惟有「認命」,留在我這裡做些沒發揮的工作。而我這個老闆看在眼裡,有時真的想提一提她們:「朋友,唔好以為自己唔掂啦,你嘅能力,唔止咁少……」基於商業理由,這番說話,CK永遠都在說出口的一刻,把它全部吞回肚裡。

(2007年12月12日 刊於AM7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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