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

跑數的日子 (三)

月尾交數,我以「大熱姿態」地不能達標。與我一樣不能達標的,大概還有接近半條Sales Team。至於Johnny,因為我交數前幾天送了兩張單給他,他也就憑住多出來的那兩張單,剛剛meet到quota。我跟自己說:「算啦,反正唔送俾Johnny我都過唔到關,送咗俾佢等佢保得住份工,當做咗件好事啦…」

殊不知,交數翌日,Johnny就被解僱了,而我反而未有收到解僱信。同事們都百思不得其解。我心裡一沉:「莫非我送單給Johnny這件事,給人揭發了?」

事情原來是這樣的。老細在月初下了最後通牒,Johnny於是很努力去跑數,壓力也很大。其中一個他前去推銷的客戶,原來是認識老細的。這位客戶本來不打算幫襯Johnny的,但Johnny跟客戶這樣說:「求下你幫下我啦…老細迫我今個月一定要交到數,如果唔係佢會炒我魷,我屋企仲有兩個女要養…你當同情我啦…」

這位客戶心地好,聽了Johnny這樣說,便幫Johnny買了一點東西,希望幫Johnny一把。但Johnny乞求客戶可憐自己的故事,輾轉傳到老細的耳朵裡。老細聽到之後,怒不可遏,認為Johnny這種行為,損害了公司的聲譽,於是即使Johnny該月交到數,依然將他即時革走。至於我,也許是我走運吧,又或者老細在這件事上面已經太憤怒,好像已忘記了我這個跑不夠數的Sales,其實我是應該被解僱的。

老細說Johnny在客戶面前的表現,丟盡公司的面,一定要解僱。某程度上我也理解Johnny的確是做得過份了,不過假如他不是被迫得太緊的話,他又會不會做出這種沒尊嚴的事?(待續)

(2007年10月22日 刊於AM7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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