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

道歉

很多人講過,人生裡最難開口的說話,莫過於「對唔住」三個字。做錯了事跟朋友、親人講一句對唔住尚且難以啟齒。當你是公司的老闆,一眾同事的上司時,做錯了事要向同事「認衰」道歉,要經過的心理關口就更多。

最近跟幾個正在做人上司的朋友談及這個向下屬道歉的問題。朋友們對我提出這個問題都覺得有點奇怪。即使他們在工作上做錯了事連累了下屬,他們覺得為了要維持一貫的威嚴,道歉也總不可以太過誠懇,甚至道歉的字眼也不應該說得太清楚。為了讓良心好過一點,他們多會選擇在行動上讓受影響的下屬得到一些額外的小好處,用以彌補他們因上司犯錯而所受到的「損失」。

我倒對他們這些做法有點保留。他們覺得假如清晰地向下屬「道歉」,會損害自己作為上司的威嚴。也許他們平時在下屬面前,都有意無意將自己的能力捧得太高了,高到像完人一樣不會犯錯。於是一旦要在下屬面前承認犯錯,除了面目無光之餘,還會破壞其一貫自以為是的英明神武形象。不過就我自己的經驗而言,同事們反而最不屑當他們有錯時,老細就指指點點說三道四,到老細自己犯了錯時,卻「側側膊」不肯認。

當老細犯了錯時,下屬其實都看得一清二楚,做老細的即使如何遮遮掩掩,也騙不過同事的眼睛。既然事已至此,做老細的還要含糊其詞去隱瞞,最後同事們也只會看不起這個不敢面對自己錯誤的上司。如此一來,還有甚麼威嚴可言?只不過是自欺欺人吧?

(2007年9月24日 刊於AM73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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